2026年10月8日 星期四

不動產防詐必辦

 

不動產防詐必辦!稅籍異動即時通、地籍異動即時通免費申辦懶人包

 

不動產詐騙手法不斷翻新,最常見的手段是利用偽造證件冒名過戶,或在屋主不知情的狀況下,將房產抵押貸款。政府目前提供兩項重要的數位防護工具,稅籍異動即時通、地籍異動即時通,兩項工具皆「完全免費」。地籍異動是防堵「過戶」與「超貸」,稅籍異動則是防堵「稅務冒名申報」。雙管齊下更能確保出現任何權利異動徵兆時,掌握第一時間的處置權。

政府目前推廣線上申辦,只要準備好手機與「行動自然人憑證」,不需親自跑櫃檯,只要上網申請3分鐘即可完成。但若家中長輩不熟悉智慧型手機操作,亦可由屋主帶著身分證正本,親自前往全台任一地政事務所(地籍)或稅捐稽徵處(稅籍)臨櫃申辦,現場人員會協助完成所有設定。若想在線上申辦,以下提供線上申請的詳細步驟提供參考。

 

政府提供的免費工具「地籍異動即時通」,能在權利異動徵兆時,掌握第一時間的處置權。

事前準備:行動自然人憑證註冊3步驟

若尚未辦理行動自然人憑證,需先註冊申辦,日後若有行動自然人憑證時,僅需手機掃臉或指紋辨識即可。有以下3種申請方式:

  • 臨櫃申請
  • 使用APP NFC靠卡註冊綁定
  • 使用網頁QR CODE註冊綁定

官方申辦教學頁面:https://fido.moi.gov.tw/pt/teaching#section_flow


地籍異動即時通」功能說明與申請方式

「地籍異動即時通」是由內政部地政司提供的服務,針對地政事務所收件的產權異動進行即時監控。當名下不動產進入地政事務所的「收件」與「異動完成」階段時,系統會自動發送簡訊與電子郵件通知。

  • 涵蓋範圍: 包含買賣、贈與、抵押權設定、信託、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等 12 項重要地籍異動。
  • 防詐價值: 如果詐騙集團偽造身分證申請補發權狀,或偷偷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屋主在案件「收件」的第一時間(甚至尚未過戶完成前)就會收到通知,能立即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並報警攔截。

地籍異動即時通官方說明頁面

國土計畫法懶人包,土地變更成絕響?你一定要知道的5大影響

 

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土地利用規則將全面改寫?這部號稱史上最廣大的土地總體規劃法,將全台土地依照「功能」劃分使用,未來每塊土地該保育、該耕作、該開發,全都有制度可依、紅線不能踩。

過去,許多人習慣用「土地地目」當判斷標準,但在國土計畫法時代,國土功能分區才是真正決定你能不能使用的關鍵。不論是想申請蓋農舍、設農業設施,還是將農地轉作休閒、露營、養殖等用途,都必須符合新的區位條件與審查機制,否則可能直接被退件甚至挨罰,農地使用限制將更加嚴苛!

國土計畫法與現行相關法規關係!

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家公園法——都是現行土地管制使用的重要規範,但它們各自的管理範圍與對象不一樣。而《國土計畫法》提供了台灣土地空間整體規劃的最高指導原則,其目的如下:

  1. 因應氣候變遷:強化土地使用風險評估,避免開發於高災害潛勢區(如土石流、淹水區)。
  2. 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限制重要生態區、文化資產區的開發行為,確保資源不被破壞。
  3. 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避免土地浪費或重複使用,讓農業、工業、居住、觀光等各得其所。
  4. 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建立從中央到地方一致的空間規劃系統,打破各自為政的管理亂象。
  5. 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對開發過度或破壞嚴重地區,進行復原與生態重建。
  6. 追求國家永續發展:以長期角度思考土地與資源利用,為後代保留發展與生存空間。

現行法規

功能

與國土計畫法的關係

都市計畫法

規範都市地區土地使用(建蔽率、容積率、用途等)。

短期內仍適用,未來需與國土計畫「銜接整合」。

區域計畫法

區域層級的土地使用規劃(例如鄉村區、都市計畫外地區)。

被國土計畫法「逐步取代」。

國家公園法

國家公園範圍內的自然保護區域。

著重「生態保育」與「永續遊憩」,較不受國土計畫影響。

國土計畫法對農地5大影響

土地不能隨便變更,只能申請「容許使用」

以前只要提案變更地目,就有機會把農地變成建地或做其他用途。現在不行了!土地的用途是國家先幫你劃好,不能改,只能看規定有哪些用途是「允許的」。原則上不能任意改變土地用途,只能依區域內公告的「容許使用項目」提出申請。

國土功能分區取代原本的使用分區制度

土地分為四大類: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公共設施地區。每種地區有不同的使用限制與審查標準。就算地目是農地,如果不在農業發展地區,也可能不能種田或蓋農舍。

土地利用管制、審查更嚴格

不再單一機關審查,而是整合自然資源部門(如農、林、水、環保等)聯合管制。像是坡地造林、露營區設置、水土保持等,都會受到「區位適宜性」的審查。

非法使用更容易被查,違規風險加重

新制度建置數位地圖與空間監控系統,違規使用將更容易被發現。違法使用或擅自開發者,將面臨更高額度的罰款與恢復原狀責任。

合法利用土地門檻提高,需專業協助規劃

申請使用需附帶「區位分析」、「效益評估」、「永續發展說明」等專業文件。一般地主、農民若無法自行處理,將需依賴專業地政、規劃或法律顧問團隊操作。

項目

上路前(舊制度)

上路後(國土計畫法)

土地分類依據

地目 + 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

國土功能分區(保育/農業/城鄉/公共設施)

使用方式

可申請變更「使用地類別」來改用途

原則上不得變更,只能依功能分區內容許使用項目提出申請

誰說了算

地政/消防/農業等機關分頭審查

跨部會整合審查(農、林、水、環保等)強調整體空間適宜性

土地可操作彈性

彈性大,可配合開發需求變更

彈性小,強調依功能定位使用土地,不得任意開發

違規使用風險

較難查核、處罰相對寬鬆

有空間圖資、監控系統,違規更容易被抓,罰更重

認識國土功能分區及土地使用管制

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是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現行區域計畫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國土計畫法及全國國土計畫相關規定進行劃設。基於保育利用及管理之需要,依土地資源特性,所劃分之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各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如下表:

國土功能分區

國土保育地區

海洋資源地區

農業發展地區

城鄉發展地區

劃設原則

依天然資源、自然生態或景觀、災害及其防治設施分布劃設,並按環境敏感程度予以分類。

依據內水與領海之現況及未來發展需要,就海洋資源保育利用、原住民族傳統使用、特殊用途及其他使用等劃設,並按用海需求予以分類。

依據農業生產環境、維持糧食安全功能及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之情形加以劃設,並按農地生產資源條件,予以分類。

依據都市化程度及發展需求加以劃設,並按發展程度,予以分類。

第一類

維護自然環境狀態,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供維護海域公共安全及公共福址,或符合海域管理之有條件排他性使用,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供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供較高強度之居住、產業或其他城鄉發展活動使用。

第二類

儘量維護自然環境狀態,允許有條件使用。

供海域公共通行或公共水域使用之相容使用。

供農業生產及其產業價值鏈發展所需設施使用,並依其產業特性給予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供較低強度之居住、產業或其他城鄉發展活動使用。

其他必要之分類

按環境資源特性給予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其他尚未規劃或使用者,按海洋資源條件,給予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按農業資源條件給予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按城鄉發展情形給予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強制分區?國土計畫人民陳情

土地利用部分,以前可以透過申請程序把農地變建地、工業地或蓋設施。在國土計劃法上路後土地該怎麼用,是國家「先畫好」的,你只能在容許範圍內申請使用,不能任意改。

國土計畫分區人民陳情

國土計畫法雖然將全台土地劃分為四大功能分區,但難免有例外狀況,如果你的土地被劃在不適合現況使用的功能分區,還有沒有機會救?該怎麼做?

  • 土地已合法建屋或設施,卻被劃進保育地或農業地,影響使用。
  • 現況明明是農場或工廠,卻被劃進國土保育地區。
  • 想申請農舍或產業設施,卻發現區域不符規定。

若民眾認為自有土地的劃設不合理,這時可以啟動「人民陳情制度」,提出申請,要求政府重新檢討分區劃設,這是目前少數有機會改變分區或使用可能性的合法管道。

國土計畫陳情適用條件

  • 土地現況使用與功能分區不符,影響合法經營權益。
  • 劃設分區時可能未考量當地實況或已變更使用情形。
  • 無法申請容許使用,也不符申請條件者。

 

Q. 國土功能分區可以變更嗎?
依國土計畫法第1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擬訂計畫之機關應視實際發展情況,全國國土計畫每十年通盤檢討一次,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分區。

Q. 怎麼查我的土地的國土計畫分區?
可以透過內政部營建署建立的「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供民眾查詢。

Q. 同一筆土地會同時被劃設為兩種功能分區嗎?
大多數國土功能分區分類是依照地籍劃設,少數國土功能分區分類是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圖資劃設,所以未來可能會發生單宗土地同時被劃設為兩種功能分區的情形,如「部分○○地區分類、部分○○地區分類」。

Q. 若土地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原土地上建築物會被拆除嗎?
不會,既有合法之建築物可以繼續使用、修繕,但未來若需要增建、改建或重建等,必須符合該功能分區之容許使用項目。

 

2026年3月16日 星期一

買房避坑必備攻略 30 條重點整理

買房避坑必備攻略 30 條重點整理



1. 看屋不要只聽優點,缺點更要自己查

有些房仲會放大房子的優勢,對缺點輕描淡寫,甚至沒特別提。不是說所有房仲都這樣,但買方一定要有基本警覺,自己多查、多看、多比對。

2. 嫌惡設施不能只看有沒有,還要看「什麼時段」

像市場這種設施,不只是有沒有而已,還要分早市、午市、晚市。看屋時間若剛好避開人潮與髒亂,實際居住感受就會差很多。

3. 看完屋後,一定要自己換時段再去一次

白天、晚上、尖峰時段、下雨天,感受都不同。不要只靠第一次帶看就下判斷,自己再跑一趟,常常能看到真正的生活樣貌。

4. 漏水問題不能只相信屋主勾選

現況說明書上的漏水欄位,很多都是屋主憑印象回答,不是專業檢測。沒有漏水,不代表真的完全沒問題。

5. 看漏水要看牆角、天花板、窗框與壁癌

漏水痕跡通常藏在牆角、天花板、水痕、油漆膨拱、壁癌等地方。這些地方一定要仔細看,因為水會往低處流,也會順著結構走。

6. 壁癌不一定只是外觀問題

壁癌代表牆體濕氣已經偏重,背後可能就是滲水、漏水或防水層失效。不要把壁癌只當成粉刷問題。

7. 採光好不好,一定要關燈看

很多房子帶看前會先把燈全開,讓空間感覺比較明亮。如果你很在意採光,一定要請房仲把燈關掉,再看一次自然光是否足夠。

8. 喜歡一間房,不要被現場情緒推著走

很多人看屋時一感動,就怕買不到,容易失去理性。真正好的做法是先冷靜,回家後再用數據、條件、預算重新檢查一次。

9. 凶宅揭露有法律範圍,不是你介意的都會寫

現況說明書通常揭露的是屋主持有期間內的非自然身故,但若是更早以前發生,現任屋主未必知道,也未必會寫進去。

10. 年代久遠的事故屋,風險常常更難查

老屋如果曾經在很早以前發生事故,左鄰右舍可能早就換過一輪,知道的人不多,買方事後才發現就很麻煩。

11. 真正在意事故問題,就自己去問管理員或鄰居

若你很介意非自然身故、重大事故、火災或氣爆等紀錄,最務實的方法就是自己拜訪管理員、鄰居、附近老住戶,多問一次總比沒問好。

12. 房仲說的「一手屋」,不一定是真正的一手

有些人把「屋主持有很久」也說成一手屋,但真正的一手屋,是直接跟建商或原始起造人買、完全沒過戶過的房子。

13. 判斷是不是一手屋,要看登記資料

要確認是不是第一手,可以看建物謄本、原因發生日期、使用執照竣工日期等資料,不要只聽銷售話術。

14. 想知道房子過了幾手,要查登記次序

房屋曾經轉手幾次,不能靠猜,也不能靠口頭說法,最好請熟識的房仲或代書查二類謄本的登記次序。

15. 幾乎沒有真正 0 公設的房子

除非是老透天,不然大多數產品不可能完全沒有公設。很多案件講 0 公設,其實只是公設低,不代表室內可使用坪數就真的那麼大。


16. 權狀坪數不等於室內實際可用坪數

主建物坪數有時可能包含梯間、共同使用部分或結構因素,實際室內可用空間未必等於你想像中的大小。

17. 最實在的方法是自己量室內空間

若你很在意室內坪效,最好請設計師或自己丈量空間,確認實際可利用面積,才不會買了才發現室內比預期小很多。

18. 公設多的房子,要問清楚你到底買到哪些公設

大公、小公、車道、梯廳、機房、管理空間,到底哪些有分攤到你,都要請房仲說清楚,不要只聽一句公設比多少就算了。

19. 沒買車位,更要看有沒有分攤到車道或地下室空間

如果你沒買車位,但權狀或公設分攤卻攤到過多地下室、車道或停車動線,那就要評估這樣的分攤到底合不合理。

20. 行情不能只聽房仲口頭講

買方一定要自己查實價登錄,不要只相信房仲說「附近都賣這個價」。口頭行情容易片面,書面資料才是判斷基礎。

21. 查行情至少要交叉比對三種來源

內政部實價登錄、實價登錄比價平台、社區行情網站都可以一起看。資料交叉比對後,價格判斷才不容易失真。

22. 除了行情,也要查銀行鑑價

因為貸款成數是看銀行鑑價,不是看你成交多少。若買太高、鑑價不足,自備款就要補更多。

23. 下斡旋前,先拿到不動產說明書再說

不動產說明書一定要先看,不要等到下斡旋甚至簽約後才補看。很多關鍵細節,都藏在說明書與附表裡。


24. 下斡旋前,一定要有可能成交的心理準備

只要房仲願意收斡旋,就代表隨時可能送定成交。不是下好玩的,也不是先卡看看,所以出手前一定要想清楚。

25. 如果想撤斡旋,最好親自到店頭辦理

若屋主還沒簽收,原則上可以撤斡旋,但最安全的方式是親自到店頭找承辦或店長當面處理,避免訊息落差或時間爭議。

26. 不要再問底價,直接問合理成交區間

底價本來就不太可能得到真答案,而且也涉及委託與保密問題。與其問底價,不如問這間房合理在哪裡、多少價格有機會談。

27. 出價一定要先做功課,再保留加價空間

最常見的錯誤就是一開始把底牌掀光。正確做法是先抓行情天花板,再從略低一點的價格開始談,幫自己保留調整空間。

28. 看房最好分三次:白天、晚上、下雨天

白天看採光,晚上看鄰居與環境聲音,下雨天看滲水與排水問題。三個時段看過,判斷會比一次看屋準很多。

29. 點交前的最後一次看屋,非常關鍵

撥款前的看屋,是買方最後一次把關。此時屋內若已清空,更容易發現原本被家具擋住的漏水、裂縫、壁癌或設備問題。

30. 附家具家電、現況交屋、固定物交屋都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買方希望留下什麼家具、家電、設備,不要只口頭講,也不要只寫品項名稱,最好拍照列冊、註明品牌型號,避免交屋時被偷換或認知不同。


2025年7月15日 星期二

「土地增值稅」及「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條件

原有房地產

  • 簽約買賣之前一整年都沒有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
  • 土地上有房屋,該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
  • 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設在這個房屋上(如果平時未設戶籍,只要在簽約買賣當時設好戶籍就可以了。注意若是先買新房屋,再賣出舊房屋,買新房屋時,舊屋要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包括設有戶籍。)
  • 土地面積不受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巿土地700平方公尺的限制。

 

新購房地產

  • 原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 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辦好戶籍登記。新購房屋沒有任何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
  • 都巿土地最大適用面積是300平方公尺,約75坪,非都巿土地最大適用面積是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 新買房屋的土地移轉現值總額,須超過賣舊屋的移轉現值總額扣除所繳納土地增值稅後有餘額,才能退稅。
  • 重購土地需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從辦妥所有權登記日起,5年內不得移轉 (例如出售或贈與給配偶)或出租、供營業使用,更不能將戶籍遷出,戶籍如需辦理遷出,至少需保留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於原戶籍內,不然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不管先賣再買或是先買再賣,買賣時間必須在2年以內。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申請條件:

  • 買賣的性質須相同:賣出與買入的不動產,性質必須皆為「自用」。
  • 買賣所有權人條件:買賣新舊房屋的所有權人,除本人外也可以為配偶。
  • 房屋土地不可營利:原持有房屋土地出售前1年,不可有營利或出租的情況。
  • 必須在時間內申請:房屋重購退稅,須在產權登記移轉2年內完成申請。
  • 所有權移轉的限制:購入之房屋與土地,5年內若有售出、營利、出租等情事,須追繳已退還之稅款。

 

*房屋價格:

以小換大,全額退稅

以大換小,比例退稅

舊屋換新屋重購退稅試算範例

「房屋重購退稅」有兩種情況,試算舉例分述如下: 

類型

過程說明

繳稅說明

以小換大

David以1,000萬賣出原持有房屋,新買一間2,000萬的房屋。

所繳的100萬房地合一稅將可全額退還。 

以大換小

David將原有房屋以1,000萬賣出,接著新買房屋為800萬元。

房地合一稅制按比例退還公式:

賣房所繳房地合一稅×(新房價格/賣房價格)=可退還之稅金

100萬×(800萬/1,000萬)=80萬

*上表假設兩種情況的房地合一稅均為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