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條件
原有房地產
- 簽約買賣之前一整年都沒有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
- 土地上有房屋,該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
- 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設在這個房屋上(如果平時未設戶籍,只要在簽約買賣當時設好戶籍就可以了。注意若是先買新房屋,再賣出舊房屋,買新房屋時,舊屋要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包括設有戶籍。)
- 土地面積不受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巿土地700平方公尺的限制。
新購房地產
- 原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 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辦好戶籍登記。新購房屋沒有任何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
- 都巿土地最大適用面積是300平方公尺,約75坪,非都巿土地最大適用面積是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 新買房屋的土地移轉現值總額,須超過賣舊屋的移轉現值總額扣除所繳納土地增值稅後有餘額,才能退稅。
- 重購土地需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從辦妥所有權登記日起,5年內不得移轉 (例如出售或贈與給配偶)或出租、供營業使用,更不能將戶籍遷出,戶籍如需辦理遷出,至少需保留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於原戶籍內,不然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不管先賣再買或是先買再賣,買賣時間必須在2年以內。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申請條件:
- 買賣的性質須相同:賣出與買入的不動產,性質必須皆為「自用」。
- 買賣所有權人條件:買賣新舊房屋的所有權人,除本人外也可以為配偶。
- 房屋土地不可營利:原持有房屋土地出售前1年,不可有營利或出租的情況。
- 必須在時間內申請:房屋重購退稅,須在產權登記移轉2年內完成申請。
- 所有權移轉的限制:購入之房屋與土地,5年內若有售出、營利、出租等情事,須追繳已退還之稅款。
*房屋價格:
以小換大,全額退稅
以大換小,比例退稅
舊屋換新屋重購退稅試算範例
「房屋重購退稅」有兩種情況,試算舉例分述如下:
類型 |
過程說明 |
繳稅說明 |
以小換大 |
David以1,000萬賣出原持有房屋,新買一間2,000萬的房屋。 |
所繳的100萬房地合一稅將可全額退還。 |
以大換小 |
David將原有房屋以1,000萬賣出,接著新買房屋為800萬元。 |
房地合一稅制按比例退還公式: 賣房所繳房地合一稅×(新房價格/賣房價格)=可退還之稅金 100萬×(800萬/1,000萬)=80萬 |
*上表假設兩種情況的房地合一稅均為100萬元。